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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重庆秋季房交会,将于10月23日-10月26日在南坪国际会展中心盛大举行。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针对本届房交会,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了最新的如下优惠政策:
二手房优惠力度最大
1、个人购买二手住房的,建面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免征契税,登记费在现行执行标准基础上减半。
2、个人转让二手住房的,对建面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暂免征营业税,超过这个标准的按照差额征收。
3、个人转让居住满5年(含)以上二手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
据了解,目前我市二手房成交的契税税率1.5%,营业税为5.5%,登记费减半可节约40元。而土地增值税计算方式负责,不同的小区土地增值税不同,有的区县按照1%征收。
主城所有开发商均可享受优惠
对于新建商品住房的优惠政策,市国土房管局透露,通过买卖成交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论参展与否,其商品住房都可以享受契税和登记费在现行执行标准基础上减半的优惠政策。
另外,今年内,远郊区县政府自行举办房交会都可以参照这次的优惠政策执行。
优惠时间将长达15天
“和往年的优惠政策只有4天不一样,今年房交会的优惠政策从10月23日到11月6日,为期半个月。”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购买参展企业的商品住房要享受优惠,必须在这个期间成交,并在这个期间进行网上签约或联机备案。没有进行网上签约或联机备案的将不能享受优惠。而二手房享受优惠必须在10月23日到11月6日期间向房屋所在地房屋交易所申报并取得受理单。 |